休学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7-04-11 19:44:37 浏览次数: 次 【字体:小 大】 学生本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--→到教务处教务管理科领取并填写《休学申请表》--→提交符合休学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(如因病休学,必须由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,并经学校附属医院复核)--→经教务处处长和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核并签署意见后,将《休学申请表》和相关证明材料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,并领取休学证明。 智能标签: 休学 相关 证明 教务处 相关内容 分享到: 【打印正文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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